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大通湖区司法局会同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大通湖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意愿确认等程序,最终确定了27名拟任人员,现将拟任命为大通湖区人民陪审员的以下27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大通湖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反映。
联系电话:0737--5662123
联系地址:大通湖区迎宾路66号
点击下载>>>
大通湖区司法局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大通湖公安分局
2024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