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肃南县2024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选调职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岗位,具体职位及选调人员数量详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肃南县乡镇公务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选调职位要求具备的年龄、学历、身份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根据面试、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对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每1个优秀等次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民主测评成绩×20%+考察组评分×20%+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0.5。
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内,拟公开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选调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936-6121361(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1870(县委组织部)
中共肃南县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7日